随着社会思想观念的开放,闪婚闪离的现象屡见不鲜,许多领证不久的夫妻因为一句不合就会走上离婚的道路。但离婚毕竟不是分手,需要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许多情况下,财产的分割问题都比较复杂,当事人双方为此往往争议最大。关于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也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对此,婚姻法早已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夫妻如果离婚,以下这三样东西归男方所有,女方没有权利分割,哭闹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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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男方为结婚而准备的各类财产,如房子、家具、汽车、钻戒、项链等。根据婚姻法规定,这些财产结婚之前是谁的就会是谁的,不会因为离婚而被平分。尤其是男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女方是一点也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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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的私有物品或赠送礼物。如果两人离婚了,男方的专用的生活用品,女方是无权分割的。包括彼此送对方的礼物,同样是不可以收回的,这个属于私有用品。如果在婚前,女方赠送给了男方的东西,因为已经赠与对方了,此物已属于对方了,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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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的个人赔偿所得财产。近几年,许多城市都在进行房屋拆迁工作。一些家庭也因此分得了两三套安置房,以及额外的财产补偿。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原有房产是男方婚前所有,或者被拆房屋是男方的祖宅,女方基本上依然是拿不到一套房子的,最多也就得到男方极为有限的经济补偿。此外,包括男方因工伤或其他事故所得的个人赔偿款,离婚时都不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对于婚姻法的变动,许多女性在婚姻中处于一个被动状态。一旦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选择会少之又少。因此,对于家庭,女性选择离婚时,一定要慎重。最后,希望大家能够百年好合,不要走上离婚的道路,能修成夫妻实为不易,大家且行且珍惜。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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