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深入调查,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近期,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王一新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并与其进行了详尽的讯问。同时,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王一新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金额特别巨大。根据法律规定,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片:王一新在公开场合的照片)
此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影响广泛,我们对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性表示高度关注。期待法院能够公正审理,为公众带来公正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