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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太赠房给次子后反悔 双方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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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江西丰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场官司。原告是一位92岁的老人,被告是老人的二儿子,也已年近古稀。一年前,老人家瞒着其他几个子女,将自己唯一的住房赠送给了老二,并完成了过户手续,结果老人家又反悔了。那么,这房子还能要得回来吗?

九旬老太赠房给次子后反悔 双方闹上法庭  -图1

老人名叫李雅芝,这场诉讼是缘于今年上半年她和二儿子陈式辉之间的一场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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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在我这里,还给你,我不要,你拿你的房子绑住了我的脚,绑得我跑不了,我要走。”李雅芝老人表示。

涉案房产位于丰城市市中心,这套房子原本登记在李雅芝老人名下,是她唯一的房产。2023年10月31日,老人瞒着其他几个子女将房子过户给了二儿子陈式辉。那么,老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对此,陈式辉解释称,早些年他离婚后净身出户,此后,他一直和母亲居住在一起,母亲也就由他照顾得多。由于母子情深,2022年,母亲便主动提出将这套房子赠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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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母亲就心甘情愿给我。”陈式辉表示。

李雅芝一共生育了5个子女,最小的儿子陈式明于1994年因病去世。20多年前,老人的丈夫也去世了,而她的大儿子陈式钦很早定居上海,生育了一个女儿,而二儿子陈式辉生育的则是个儿子。

被告、二儿子 陈式辉:“因为我有儿子,有孙子,等于我母亲就有孙子、重孙,她就心甘情愿(把房子给我)。”

“我当时把房子给他,脑子里是蒙的。他又对我蛮好。他说去过户啊,我说好。”李雅芝老人说,她当时是受了老二的哄骗才稀里糊涂地同意把房子给他。直到这次吵架,这件事才暴露了出来,但老二却不愿意把房子还给母亲,于是老人便将儿子给起诉了。当其他三个子女得知后,他们以第三人的身份也加入了庭审。

“我四个小孩,给他一个是不合理的,是不是?手掌是肉,手背也是肉,那几个就不会理我。你这个样子对我,我不敢信任你。我拿给他,为什么要拿回来呢?我就没有安全感。”李雅芝表示。

李雅芝还表示,尽管二儿子陈式辉年近古稀,但是最近还新找了一个女朋友。从这以后,她就明显感觉自己受到了冷落。

“他这个老婆走进走出不理我。大年三十,他两个人在里面看电视,我一个人可怜打开电视坐在外面。好难过。”李雅芝表示。

种种原因,让李雅芝老人越来越后悔将房产过户给二儿子,可是,如今木已成舟。那么,老人还能要回自己的房产吗?

丰城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员额法官黄艳君表示:“如果认定她是赠与合同,她是要有法定的撤销事由的。比如说要有被告确实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就像她说的对她遗弃啊,或者有对她虐待啊,这样有一种法律情形,目前是应当是没有这方面的东西。”

不过,在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提出,这套房产虽然之前是登记在李雅芝老人的名下,但实际上老人并没有单独处分这套房产的权利。

“案涉房屋实际上也不仅仅是原告自己所有,只是登记在原告一个人名下,但其实还存在本案第三人的份额。”原告代理律师兰波表示。

原来,这套房产的由来说来话长。1994年,李雅芝夫妻给小儿子陈式明购买了一套单位集资房用作婚房,而在买房没多久后,陈式明就病逝了。几年后,房产就转移到了李雅芝丈夫陈光余的名下。而丈夫去世几年之后,房子又被拆迁了。2018年,李雅芝便用拆迁补偿款置换了现在这套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原告方与第三人认为,这套房产实际上是李雅芝丈夫的遗产,老人的其他三个子女对父亲留下的这套房产也享有继承权,母亲未经他们同意,不能擅自进行处分。

被告代理律师袁全华表示:“假如说你认为你要继承你父亲的财产,那么按道理在陈光余逝世的三年内就需要主张权利。当时的民法通则是两年,现在是民法典三年啊。那么现在过了二十年以后,你再来主张这个权益。”

庭审过程中,作为家中长子,陈式钦回忆起往事,再对比如今骨肉兄弟对簿公堂的场景,他显得格外激动。

“其实兄弟姊妹之间原来的感情也是很好?”黄艳君法官问。

“相当好,都是互相帮助的。我可以说我三姊妹,我对他的付出最多,我可以说句良心话,她(母亲)不同意,也不可能会去买卖(房子)。这个责任我可以讲,我给你四六分,你陈式辉是六分,老娘也有四分责任。”陈式钦表示。

为了维系这一家人的亲情关系,在受案之初以及开庭时,法官都曾组织过调解,但无奈矛盾激烈、双方均不同意。按正常程序,不久后法院就会做出判决。不过法官不愿放弃,在一次与被告的交流过程中,法官觉得,案件或许还会有转机。

“那一次被告呢,他就说,前两天就是开完庭一直睡不着觉,觉得老母亲也确实是不容易,也不忍心。当我看到他自己有这方面的动摇啊,觉得这个案子还是有蛮大可能调解下去。”黄艳君法官表示。

不久前,承办法官再次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了法院,又一次进行了调解。法官试图再努努力,让这一家人的亲情能够延续。法官一边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理,一边时不时地向他们打出感情牌。二十多分钟后,被告陈式辉做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举动:他走上前向母亲道歉,表示愿意归还房子,并希望母亲能保重好身体,母子二人摒弃前嫌,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

“高兴,母亲也这么大岁数了,给她,我也是心甘情愿还给她。”陈式辉表示。

当场,双方当事人就在调解协议上进行了签字确认。随后,陈式辉便陪同母亲前往丰城市市民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这起母子之间的房产纠纷也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温情的句号。

“皆大欢喜吧。虽然说他们有一点插曲,就是说以后过去了,他们还是会过得很幸福吧。”黄艳君法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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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底夕云
    2024年12月10日 15:37:50
    关于赠房给次子的协议需深思熟虑后再签,确保自身权益不被侵犯。
  • 萧子旭
    2024年12月10日 15:40:11
    尊崇父母的关爱不应当过分割舍,无论是法律的严谨还是亲情的需求都应该尽力协商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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