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通常也被理解为协议离婚,因为这种方式下的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都出于自愿,且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那么,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下文将为你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这意味着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和事实婚姻都不适用于此规定。
-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任何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都是无效的。
-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则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二、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或者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 本人的结婚证;
-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关于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就为大家介绍到此。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涉及到的材料、条件、程序都是不同的。如果一种方式下不能离婚,还可以考虑选择另一种方式来离婚,但要顺利解除婚姻关系,还是必须要符合了规定的条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