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莱西市,一宗引人注目的诈骗案近日尘埃落定。被告人丁某一人分饰“师傅”、“大师兄”和“二师兄”三个角色,通过捏造各种借口,如“做法会”和“还阴债”,诱使被害人转账和发红包,累计诈骗14人共计331万余元。经过莱西市检察院的提起公诉,法院最终认定丁某的诈骗行为,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同时,丁某名下的财产被依法扣押和冻结,部分财产将按比例返还给被害人。
事件起始于2019年初,林女士在一个微信群里邂逅了自称“二师兄”的丁某。经过丁某的介绍,林女士又陆续添加了群内的“师傅”和“大师兄”。此后,她与“师傅”的微信交流中,对方不断以各种名目,如“还阴债”、“放生”和“做法会”等,骗取林女士向其转账。更为狡猾的是,丁某还在群友的家中设立了一个佛堂,并引导群友们自愿发送“善款”红包,这些红包最终落入丁某的手中。此外,丁某还积极怂恿群友争相购买“大师兄”制作的“结缘品”。在短短五年内,林女士一个人就被骗取了20余万元。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一次群友聚会上。一名群友偶然在丁某的手机中看到了他购买的廉价“结缘品”账单,这才让他意识到自己被骗了。2023年11月,几名群友一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依法扣押、冻结了丁某名下财产310万余元,并于同年12月将其逮捕。
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事实浮出水面:“师傅”、“大师兄”和“二师兄”这三个角色竟然全都是丁某一人扮演。从2018年至2023年11月,丁某通过销售“结缘品”、收取灯油钱、供养钱,以及假借“做法会”和“还阴债”之名,诈骗了14名信佛群众共计331万余元。今年7月,莱西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丁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审理此案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郭树合 周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