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私家乘用车的新规解读,以下是一些日常驾驶中常见的条款变化:
扣分变化
(1)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从原先的记3分降为记1分。
之所以从3分降为1分,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随着交通的日益发展,道路标线和禁令也日趋复杂,过高的记分标准可能会给驾驶员带来不便,并存在不合理之处。
二是从交通效率的角度出发,复杂的标线和禁令可能导致不合理的规划,过高的记分标准可能会使驾驶员在实际驾驶中为了避免违章而造成交通拥堵。
(2)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从原先的记12分,改为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记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3分。
车主们需注意在驾驶前对号牌进行检查,这一调整也给予了一定的处罚空间,而“花式悬挂车牌”的行为则更加侧重于教育纠正。
(3)在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改为记3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改为记3分。
这一变化旨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避免因为分心驾驶而增加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风险。
条款变化或增加
(1)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新增)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记12分。在高速路以及快速路违法停车的,记9分。这一调整旨在强化快速路的行车规范,提高行车效率。
(2)私家车超速处罚的变化较大,高速路以及普通道路超速20%以下不扣分,普通道路超速50%以上扣6分,整体针对超速的处罚情况更有弹性。
(3)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记12分。这一调整旨在严厉打击代替他人扣分和买卖驾照分的行为,规范交通法规。
条款移除
(1)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4)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5)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希望以上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