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透露,2023年11月28日12时37分许,黑龙江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双阳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此次事故造成11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951.3万元。
随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了双阳煤矿“11·2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果显示,这起事故是由于煤矿严重违法违规作业、安全管理混乱以及上级公司安全监管履职不到位而导致的。
事故直接原因
双阳煤矿左二安装面违规自然排放瓦斯,回风巷单道风门处风流短路,导致进风巷内无风或微风,从而使瓦斯局部积聚达到爆炸浓度,最终因电缆失爆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组对46名责任人员和相关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同时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监察对象及党员干部提出问责意见。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
双阳煤矿通风区抽放队队长,因其在事故中不幸身亡,故建议不追究其责任。
(二)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5人)
双阳煤矿的通风、机电等5名责任人员已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待司法机关处理后,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其中2人将吊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资格,并面临罚款。
(三)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员(1人)
双阳煤矿通风区代理抽放副区长1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待司法机关处理后,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四)建议给予解除劳动合同人员(1人)
双阳煤矿通风区抽放队机电维修工1人,建议解除劳动合同。
(五)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38人)
双阳煤矿矿长、党委书记等12人,双鸭山矿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16人,龙煤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8人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2人共计38人将被党纪政务处分;其中4人将受到罚款、暂停或吊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资格的行政处罚,1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