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晓莉/文 季晓莉/文
近期,关于税的新闻频繁出现,大家的税收合规意识有了显著提升。对于不熟悉税法的人来说,他们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自己多年前的一些涉税行为似乎未申报缴税,对此感到担忧,担心税局会追溯多年前的行为并要求补缴税款和罚款。
那么,作为自然人,如果应缴的税款没有申报缴纳,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来探讨这个普遍关心的问题。
一、自然人未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会被无限期追征吗?
首先,对于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根据国税函(2009)32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并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税款追征期最长为5年。
但是,许多人看到这一文件后可能会误以为只要过了5年就安全了。实际上,根据国税办函(2007)647号文件,如果自然人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并少缴税款,需要同时满足“未办理税务登记”和“不符合六十三条规定”的条件,才能不被无限期追征。
二、什么情况下自然人会被无限期追征税款?
由于自然人一般很少办理税务登记,我们需要了解征管法的六十三条关于纳税申报的规定,看看自己是否可能属于这一规定之外。
因为自然人通常不需要设置账簿和登记记账凭证,所以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自然人不会像企业纳税人那样,因为虚假的账务问题被税局认定为偷税。
但是,如果自然人曾经被税务局通知要就涉税事项进行纳税申报,但拒绝申报,或者申报的数据是虚假的,那么仍然可能被税局认定为偷税。
因此,作为自然人,您可以回忆一下,是否有关于您的涉税事项,税务局曾通知您申报,或者您曾胡乱申报过?
三、税务局通知申报的形式
对于什么是税局通知申报的形式,自然人可能会有疑问。实际上,税局的通知方式在申报期限内通常比较温和,可能通过短信、邮件、电话、税务事项通知书等形式进行通知。现在有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和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也可能在这些平台上收到提醒。
如果超过了申报期限,自然人仍未缴税,税局可能会书面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自然人缴纳税款。如果自然人联系不上,税局还会采用公告的方式通知纳税人。如果自然人仍不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就视为送达。这种情况下,如果自然人的税款没有申报缴纳,仍可能被认定为偷税。
四、作为自然人的纳税人应该怎么办?
根据以上分析,作为自然人,您可以梳理一下自己的涉税行为是否已经过了5年:
如果还在5年期内,建议您尽快补税并缴纳滞纳金,尽量避免在5年内被税局查处,否则可能面临0.5-5倍的罚款。
如果已经超过了5年,那么请回想一下,税局是否曾给您下达过税务文书,或者您是否曾看到过税局送达文书的公告。如果您没有重视这些事项,税局可能会将您的行为认定为偷税,并进行无限期追征。
如果已经超过了5年,但税局从未就您的涉税事项找过您,或者只是泛泛地聊过,那么您未申报缴纳的税款税局将不会再追征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操作中咨询税务专业人士,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