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和优秀普法工作项目名单揭晓,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打造典型案例‘滴灌式’普法新模式”项目荣获省优秀普法工作项目。这一荣誉的背后,是汕头法院近年来致力于普法工作,从有形到有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听得懂、看得见”的法治力量的不懈努力。
汕头法院立足丰富的案例资源,创新案例释法形式,寻找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共鸣点”,将案例选编与法律条文植入,用行动传递法律温度。他们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文字视频相结合,法官宣讲与当事人现身说法相结合,旁听庭审与学生演绎相结合,用接地气的方式让群众了解法律规定,在干部群众中反响热烈、备受好评。
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网络
汕头中院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优势互补的鲜明特色,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网络。他们选取关乎民生、契合法律热点的真实案例,在多个媒体矩阵平台推出案例普法栏目,或以图文形式展现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教育、劳动、社保、消费、租赁问题,或还原案情真实场景,引入法院干警、律师专业评述,让群众清晰地了解到法律规定。
典型案例宣传教育作用显著
汕头法院也注重典型案例宣传教育作用,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主题,在重要宣传节点集中发布18批125个典型案例,发挥老百姓身边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人民群众既要预防法律风险也要合法维权,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结合社会热点开展普法活动
在聚焦重点精准普法方面,汕头中院联合汕头市教育局开展“法治故事少年说”普法活动,发动学生挑选感兴趣的案例演绎法治情景剧,并在学校播放,以鲜活案例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学法守法、合法维权。同时,他们还拍摄原创普法微视频,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制作教育片,并在全省法院“双微”优秀作品评选中获得奖项。
提前预防纠纷,实质化解纠纷
汕头中院还以提前预防纠纷、实质化解纠纷为着力点,结合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道路交通安全纠纷等生活中常见矛盾纠纷,选取社会效果好的案例,讲解典型案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阐述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叙述当事人在案例处理过程中的感受,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源头化解,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记者赵映光、通讯员罗辉军对此进行了报道。
附图片:
此图片展示了汕头法院普法工作的成效,通过“滴灌式”的普法模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从而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