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具有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等特点,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自动流转,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数电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并根据特定业务标签生成特定业务发票。
三、数电发票的票面基本内容涵盖发票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备注、开票人等。
四、数电发票的号码为20位,具体编码规则详述在公告中。
五、税务机关提供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数电发票开票、用票服务。对于不使用网络办税、不具备网络条件或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纳税人,可以暂不提供服务。
六、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授予发票总额度,并实行动态调整。
七、数电发票的开具需通过实人认证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时,需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八、已开具的数电发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纳税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下载打印等方式交付。选择下载打印方式的,数电发票的票面将自动标记并显示“下载次数”和“打印次数”。
九、受票方取得数电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库存的,应当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
十、纳税人可以登录税务数字账户、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并可以对其入账与否进行标识。
十一、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11月12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以下是针对该公告的详细解读:
一、背景 为实现发票电子化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数电发票。自2021年12月1日在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以来,数电发票已逐步扩大至全国,取得了积极效果。
二、数电发票的优点 数电发票相对于传统的纸质发票,实现了全面数字化,简化了领票流程,开票用票更便捷,且实现了入账归档一体化,降低了使用成本,提升了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三、特定业务发票 根据特定业务标签,数电发票可生成建筑服务、成品油、报废产品收购等特定业务发票,以满足不同行业和业务的发票需求。
四、发票总额度调整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发票总额度,以确保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合理使用发票。
五、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等情形时,需按规定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对于已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开具红字数电发票需通过《确认单》确认;对于未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信息表》。
六、使用数电发票的注意事项 纳税人使用数电发票时,需注意确认发票用途、保存好发票信息,并及时更新税务数字账户信息。
七、结论 数电发票的推广应用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助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纳税人应及时了解并适应数电发票的推广和应用,以确保顺利办理涉税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