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1月1日起,新的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将正式实施,这些政策不仅为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保障,也为我们未来的养老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
病残津贴的三种情况
按照新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后,可以按月领取病残津贴。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 按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发放: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最低标准的职工,病残津贴标准将根据待遇领取地的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来确定。
- 按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发放: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最低标准的职工,病残津贴标准将根据待遇领取地的基础养老金计算方法来确定。
- 按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发放一定月数:对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的职工,病残津贴标准同样根据基础养老金计算,但会根据实际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传统意义上的病退将不再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实施后,传统的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退职政策将不再执行。这意味着从明年起,传统意义上的病退、退职手续将不再办理。然而,对于在新政策实施前已经按规定领取病退、退职待遇的参保人员,他们将继续享受原有待遇。
支持大龄领金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同时,新政策还明确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意味着那些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人员,都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这些政策调整不仅体现了对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也为我们未来的养老生活提供了更多的保障。让我们拭目以待,这些新政策如何为我们的养老生活带来更多的变化与惊喜。
——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佳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