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时制
采用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不定时工作制
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点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特殊工时制度。
02
加班工资怎么分?
在标准工时制下,加班包含三种情形: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根据最新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共13天。因此,上述13天为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三倍工资。其他的周末休息日及调休的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就需支付两倍工资。
03
加班工资怎么算?
咱们平时说的“月工资收入”,到了算加班费的时候,就得变成“日工资”,这里有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法定节假日工资,故折算日工资时需要剔除周末休息日,但不需要剔除法定13天节假日。因此,按照每年有365天、52个周来计算的话:月计薪天数=(365天-52周×2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
如果你是标准工时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04
两点提示
“我明明加班了,可是公司却不承认”……不少打工人在主张“加班费”时,会遇到公司不承认加班事实的情况,此时要怎么解决呢?别担心,记住这两点:
-
证据为王。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能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加班审批单、排班表、考勤记录、加班工作记录、加班报销凭证、加班通知、证人证言……这些都是你的“加班证据”。加班时,记得多留点心,把这些证据都保存好!
-
诚信为本。诚实信用是劳动法的重要原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亦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和履行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之一。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要讲诚信。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亦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大家互相尊重,才能和谐共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