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证,该消息引述自国家旅游局11月30日晚发布的的《国家旅游局在张家界督办两起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典型案件》(http://www.cnta.gov.cn/xxfb/jdxwnew2/201511/t20151130_753660.shtml),执惠旅游等网站对标题进行了编辑。
在此,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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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中青旅国际旅行社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资产和隶属关系,是两家完全独立的法人实体,国家旅游局督办案件所涉事件与我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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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相关文件,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中青旅”商标及字号享有独家权益。近年来,“中青旅”商标相继获评“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北京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加强对“中青旅”商标的保护,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我司已就此事向涉事企业和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发函要求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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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相关不实报道,已经对中青旅品牌和信誉造成了伤害,请相关媒体予以澄清,并通过修改稿件标题等方式坚决阻止不实报道的进一步扩散。
中青旅在此向社会各界再次做出承诺:作为中国旅行社行业首家A股上市公司和领先的旅游服务运营商,中青旅始终以 “规范”引领企业发展,始终追求旅行社行业“金牌服务”的最高标准,始终致力为中国游客创造美好、舒适、安全的旅游体验,努力打造游客信赖的旅游品牌。
另:由于历史原因,各地存在着不同中青旅和目前其它青旅品牌,敬请消费者在选择中青旅产品和服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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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准中青旅橙色商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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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登录中青旅唯一官方网站“中青旅遨游网WWW.AOYOU.COM”。
也请长期关心支持中青旅发展的媒体朋友在报道相关新闻事件时,实事求是,正确界定相关名称。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
(图片: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官方LOGO)
注:上述内容中的图片为示意,实际图片应根据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官方LOGO进行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