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调雨顺知识网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建议进一步降低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

“近年来,刑事案件的羁押率虽然已有所下降,检察机关也致力于降低审前羁押率,但羁押率仍然偏高,存在大量不必羁押而仍被羁押的情况。”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拟提交提案,继续呼吁进一步降低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他建议刑案审前羁押率在各个诉讼环节均不超过50%。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则应予以逮捕。朱征夫表示,从这一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取保候审应该是原则,逮捕应该是例外。但在实践中,刑事案件的羁押率却超过了80%,逮捕成为了常态,取保候审反而成为了特例,这明显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朱征夫认为,降低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是进一步保障司法人权的体现。他认为,羁押的强制措施会限制未被定罪的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而人身自由是最重要的公民权利之一。按照我国法律确定的无罪推定原则,办案单位不能将未经审判的犯罪嫌疑人当罪犯看待,更不能把羁押当做惩罚措施。无羁押必要之人被取保候审,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冤案的发生。

同时,朱征夫也指出,降低审前羁押率是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需要。他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案大幅下降,新型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上升,刑事犯罪状况、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不存在制造新的社会危险性的可能。

此外,朱征夫还认为,降低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还具有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生产力、释放办案单位的办案效能、缓解监管场所羁押压力等诸多有利之处。

朱征夫表示,对于经济领域的涉刑案件,羁押企业员工、高管,特别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影响较大。降低对企业员工、高管和实际控制人的羁押率,在法院定罪以后再行羁押,可以最大程度的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而一个家庭成员被羁押,可能意味着年幼子女、年长父母无人照顾。如果案件久拖不决,意味着一个家庭随时可能支离破碎。降低羁押率,有助于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朱征夫还提到,绝大部分案件不羁押并不会影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羁押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潜逃、毁灭证据、串供等行为。随着科技的发展,如天眼、大数据和人脸识别等技术的应用,这些危险性发生的可能性已大大降低。因此,对于已完成核心证据取证的多人案件和无串供可能的单人案件,不羁押并不会影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北京报道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建议进一步降低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图1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902775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shsjlm.com/post/733.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 裴金宁
    2024年11月27日 11:28:10
    降低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有助于保障人权和减少司法成本,期待法律改革和社会进步。
  • 袁艺雯
    2024年11月27日 11:31:22
    非常赞同朱征夫委员的建议,审前羁押率高会增加社会成本和司法资源负担。
  • 盖明燕
    2024年11月27日 11:34:24
    降低审前羁押率是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建议重视并实施。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